您是当前第 157373973 位来访者
论坛

     

       摘要:1月12日上午,记者柴会群诉中国医师协会及其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央视记者王志安侵害其名誉权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纠纷是因为“产妇被缝肛门”、“走廊医生”等曾经造成广泛争议的报道而引起的。由于涉及医患关系等问题,此案备受社会关注,很多医生也在关注这场官司的结局。他们的关注点在哪里?这场官司会带来哪些深远影响?医患纠纷中,媒体应如何规范报道?

      关键词:柴会群,中国医师协会,庭审,医患纠纷,深远影响,媒体报道

 

112日上午,记者柴会群诉中国医师协会及其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央视记者王志安侵害其名誉权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纠纷是因为“产妇被缝肛门”、“走廊医生”等曾经造成广泛争议的报道而引起的。由于涉及医患关系等问题,此案备受社会关注,很多医生也在关注这场官司的结局。他们的关注点在哪里?这场官司会带来哪些深远影响?医患纠纷中,媒体应如何规范报道?

 

还原案件缘起——“缝肛门”、“走廊医生”事件

 

2010年7月23日,深圳一名孕妇在深圳凤凰医院顺产下男婴之后被丈夫发现其肛门处被缝线。8月,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称没有证据证明是助产士所为,但随后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患者的肛门处可以看到黑色的丝线缝扎。2011年1月21日,深圳罗湖法院曾有过一次相关的开庭,恰是这位“缝肛门”事件中医院助产士张吉荣诉产妇丈夫及两家媒体的名誉侵权案,判决产妇丈夫陈默赔偿张吉荣3万元并赔礼道歉。

 

与此案类似,因指责“过度医疗”等问题跟医院发生矛盾,四川绵阳市人民医院超声科前主任兰越峰成为只能在走廊里上班的“走廊医生”。在媒体连续报道之后,绵阳市有关部门宣布,绵阳市人民医院院长王彦铭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但并没有发现兰越峰反映的过度使用、重复检查、乱收费等问题。兰越峰则表示不认可调查结果。

 

双方的纠纷就因这两则事件报道而起。2010年和2013年,柴会群在《南方周末》上先后报道 “缝肛门”和“走廊医生”事件,报道发表后引发广泛关注。2014年4月1日和4月28日,中国医师协会网站转载并刊登署名为“王志安”的两篇文章:《某些媒体何以成了法外之地——央视最新揭露<走廊医生>真相》、《柴会群求被起诉,支持绵阳市人民医院起诉无良媒体》,质疑柴会群“没有采访当事患者,也没有采访当事医生”、“炮制新闻”。

 

2014年4月29日,中国医师协会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正准备材料,向中国记协投诉《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邓利强此后在接受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医师协会刚刚向中国记协投诉了一个记者,他在‘产妇缝肛门’、‘走廊医生’等一些涉医报道中都发表了与真相完全相左的文章。在涉医的‘问题性报道’中,个别案例性质恶劣,某些记者极端不负责任,混淆事实,歪曲真相,恶意撕裂医患关系。”

 

对此,柴会群认为,王志安等称其相关报道为“炮制的新闻……这一切都是谎言”、“某大记者利用兰越峰达到了自己的无耻目的”、“无良媒体不仅毫发无损,还能借炒作新闻抬高自己”等公开言论对客观事实进行歪曲、虚构,对原告进行诽谤和侮辱,误导社会公众,导致社会公众对原告人格评价的降低,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柴会群向记者表示,就中国医师协会对其报道的质疑,他已向中国记协调查组提交释疑和依据,并曾专程赴京给中国记协领导播放录音证据。

 

9月16日,柴会群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中国医师协会及邓利强、王志安等侵犯名誉权,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删除“侵权言论”,连续一月在相关网站上刊登致歉声明,以及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2万元。该案于11月5日被法院受理立案。

 

直击庭审现场

 

在庭审现场,法院派出了3人组成的合议庭:原告一方是柴会群及其代理律师出庭,被告方中国医师协会以及法务部主任邓利强都委派了律师,第三被告王志安也和律师一同出庭。

 

9点45分,庭审开始。法庭上,柴会群的律师指出,中国医师协会网站转载并刊登了3篇涉及柴会群的文章,这些文章质疑柴会群在“产妇被缝肛门”和“走廊医生”等报道中犯了低级错误,炮制虚假新闻,其中2篇文章署名为“王志安”。除了中国医师协会和王志安,邓利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说过这些报道有问题。据此,柴会群的律师认为,这些文章和言论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为此,柴会群要求被告方删除在医师协会上的侵权文章,连续一周在相关网站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连带赔偿柴会群经济损失1万元和精神抚慰金1万元。

 

中国医师协会答辩称,柴会群提到的3篇文章在当时关注度较高,协会就在网站上转发刊登了这些文章,而且有证据证明这些报道是虚假的。文章中对报道的评论也是客观的,没有损害柴会群的名誉。第二被告邓利强的代理律师称,邓利强作为中国医生协会的法务部主任,向有关部门投诉柴会群是履行职务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的言论也是客观公正的。王志安的代理律师则表示,柴会群所指的2篇署名为“王志安”的文章并非王志安本人所写,并提交了证据。同时,律师还说,文章本身也并没有造成柴会群本人社会评价的降低。

 

可以看出,原被告双方的主要争议还是围绕柴会群此前的报道是否失实。为了还原事实真相,中国医师协会当天还请到了两位证人出庭,分别是绵阳市人民医院的原党办主任和超声科医生,两位证人就“走廊医生”报道中的一些细节,比如陈清霞是否投诉了兰越峰、医院公推直选等等做了陈述。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此案将择期继续审理。

 

医生怎么看?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乳腺中心主任医师卫燕表示:“我一直在默默关注相关事件的进展。之所以是默默地关注,是因为与绝大多数医护人员一样,繁重的日常工作以及长年累月面对疾苦状态造成的身心疲惫,使得我们很多人在工作之余不愿再开口辩白。作为近年来社会的焦点,医护人员在听到歪曲事实的报道时,看到在救死扶伤的场所中同行倒在血泊中,目睹医学院的毕业生纷纷远离医院,在听到家长们不约而同地劝告孩子不要选择医疗护理专业时,内心的煎熬以及对中国未来医疗状况的忧虑很难向别人说清楚。”

 

“恰恰是在2015年1月14日,我读到了法国导演吕克贝松给穆斯林兄弟的公开信。这封信不仅令我感动,也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很希望大家——作为负责任的公民,能够认真读一读这封公开信。其中说道:“我们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人的不幸之上。这既不符合基督教,也不符合犹太教,也不符合穆斯林的教义。这只是自私。这种自私把我们的社会和地球带入了深渊。这才是我们要面对的事情。”借用吕克贝松的话来结束我的感受:“把握住权力,用规则来游戏。用民主的方式把握住权力,帮助所有的兄弟。”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神经科副主任医师王小沙说:“其实遇到与医疗相关的新闻,记者咨询一下相关领域的专家,听听专业人员的意见看法,并不是一件难事。毕竟医学是严谨的科学,分科之细、发展之快,连医生之间都有隔专业如隔山的感觉,更何况不是学医出身的记者。”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宫大鑫认为,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社会监督,善意批评和合理建议值得提倡,但夸大其词、以偏概全、先入为主的言论则不利于社会的和谐。

 

无论结果如何,这场官司的意义已超出事件本身,可能会为近年来沸沸扬扬的医患故事结个善果。究竟媒体、医生、患者之间需要构建基于道德的自觉关系,还是基于法律的制约关系?也许二者都不可或缺。

 

一直以来,相对于处于舆论监督强势地位的传统媒体,医护是弱势。这场官司将有助于推动媒体从业人员反思,推动建立媒体监督机制。试想,如果媒体从业人员拒绝监督,将批评意见视为对记者的打压,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失控状态?正如医护当中有害群之马一样,记者中间也会有害群之马,这些害群之马损害的是整个行业和社会风气。

 

医患纠纷中媒体报道的规范

 

1、具体事件具体分析,避免被“模式化”

 
  面对处于弱势的患方,人们很容易对他们的恐惧和怨恨产生同情,并且马上和他们保持统一战线,一起反攻看起来处于强势的一方。这种同情感使媒体不自主地把矛盾双方的当事人分为强势一方和弱势一方,并倾向于弱势的一方,成为弱方的“发声器”,这样就不去追究事件的真相,这样媒体的报道就很容易陷入一种固定的模式。当真实消息、正面舆论与虚假信息、负面舆论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时,媒体能否针对公众的心理特点及时进行解疑答惑,就成为考验媒体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关键所在。“官德”、“医德”、“师德”等问题使人们对相关的职业群体普遍怀疑,而这种怀疑可能真的会恶化群体道德,给人们造成“社会就是这样”、“天下乌鸦一般黑”的错误感觉,加深其中的矛盾。因此,媒体绝不能麻木地接受“模式化”,不能人云亦云。

 
  2、构建公共对话空间,理性报道医患纠纷事件 
  

新闻体现了不断进行的社会各界的公开对话,在不同的媒体报道中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看到不同的观点,从而推进对时事的争论。人们可以倾听与被倾听,共同商议重要的事件,做出深思熟虑的判断。在近年来的一些医患事件中,媒体就破坏了公共对话空间,只注重关注权威部门、患者,忽略了医务人员;只关注患者的不幸,忽略了医务人员的困境和无奈。大众传媒应该承担起表现真实的责任,理性报道每一次医疗纠纷,让受众对事实有更加全面的了解。理性报道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在报道新闻时科学准确,不掺杂个人或者一些利益集团的利益,落笔着墨要理性为先,要理性地分析和思考所获得的材料,不偏不倚地反映事实的本质和真相。只有富有理性色彩的医疗事件报道才能引导大众尊重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和理解,才能进一步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反之,失实的新闻报道则会给社会制造不和谐的音符,很容易引起社会群体恐慌、激化社会矛盾,这样更加不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3、保证报道的真实性,热点问题冷静思考 
  

真实性是新闻报道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保证报道的真实性,就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在报道的过程中要做到不夸大、不虚假,有理有据,不捏造事实。可靠的信源是报道真实性的重要保证。因此,媒体应该抓住权威信源,在报道中尽量少出现“网友的意见”、“论坛的吧主”等的意见。国家相关的卫生机构以及新闻发布机构、大学、医疗学术机构的调查报告等学界的声音和特定领域的专家都是比较可靠的信源,他们可以提供给受众权威的、透彻的事实和解答,提供给受众正确看待事件的参考意见。同时,媒体不能僵化,不能局限于某一个单一的信源,应该综合考虑。在2011年广州发生的“八毛门”事件中,媒体出现了很多不实报道,犯下一面倒的错误,就是因为媒体遇到一个热点事件时没有冷静思考。随着网络和微博的兴起,涉及医患关系的问题都会备受关注,都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一说起医患纠纷,人们潜意识里往往认为是医生的问题;一说起医院的回扣,人们往往容易“盯着”医生;一说起“看病难、看病贵”,人们也很容易把其中的责任都归结到医务人员身上……这些都是不公正、不客观的社会心态。作为媒体记者,看问题不能停留在表面,而应该冷静思考,抓住问题的本质。 
  

4、重视挖掘正面报道,客观全面报道负面事件 

 

正面报道医务人员兢兢业业为广大患者服务,报道先进典型,让社会看到医务人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对于缓和紧张的医患关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现阶段的媒体在负面报道方面有失偏颇,主要表现在:刻意夸大事实;丑化、妖化医务工作人员;断章取义或刻意放大事件中的某一点而忽视其他;报道过于情绪化,语言偏激;新闻消费主义、媚俗主义严重等等,这些都是媒体不专业的表现。媒体要处理好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的关系,遵循专业原则,保证报道的客观真实,正面报道要用心挖掘,要做到有血有肉;负面报道做到给双方当事人表达意见的权利,保持报道的平衡性。 


  大众传媒作为“第三方”,应该公平、公正地为公众呈现医患问题,让受众听到来自各方的声音,从更多的角度考虑医患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促成双方的有效沟通,争取彼此的理解和信任,缓解矛盾,解决问题,推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环球医学资讯供稿   责任编辑 :Ada)

资料来源:http://news.qq.com/a/20150113/000867.htm